10月11日上午,我校召开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审会。由学生工作部(处)、团委、教务处、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处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有关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代表、学生代表组成的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开展了本次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
评审会上,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的政策变化和评审程序进行了说明。26名国家奖学金候选人依次从学习情况、获奖情况、科技创新、社会活动等方面进行了个人展示,充分展现了我校学子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风貌。评审委员会成员在认真听取学生陈述、仔细审阅材料后对候选同学进行了综合评审。
据悉,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要求自下而上全部实行差额评审,以确保各高校最优秀的学生获得国家奖学金。自学校9月份下发评审通知以来,全校各学院通过班级推荐、学院审核评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资格审查等环节,推报学生参加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出的候选人将继续参加省级评审。

(学生工作部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