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网站2018年01月11日
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学校于近日出台《滨州学院教职工师德考核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积极引导广大教职工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努力培养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高素质教职工队伍,推进我校以航空为主要特色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建设。
《办法》明确要求,对教职工进行师德考核时,要坚持价值引领,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职工崇德修身的基本遵循;要坚持师德为上,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师德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坚持以人为本,尊重教职工主体地位,激发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宣传教育、示范引领、政策保障、制度规范、法律约束相统一。
《办法》对考核对象、考核方式和时间、考核内容和权重、考核程序及方法、考核结果运用、组织领导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以党总支为单位组织开展,考核对象为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每年进行一次,与教职工年度考核一并进行,采取个人总结、学生评议、教职工互评、党总支评议和学校审定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组织考核。考核内容包括爱国守法、爱岗敬业、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和育人成效等五个方面,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有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等行为的被考核者,考核等次认定为不合格。
《办法》明确规定,教职工师德考核结果作为教职工评奖评优的首要条件,是教职工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和聘期考核的重要内容,是教职工职称评审、职务晋升、岗位聘任等的重要依据。师德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教职工,年度考核方能评为优秀;同等条件下,师德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教职工,在职称评审、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进修访学,教学名师、师德标兵、学科带头人和各类高层次人才评选推荐等方面优先;师德考核为基本合格的,各单位党政负责人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帮助教职工查找不足、深挖根源,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师德考核为不合格的,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在教职工职称评审、职务晋升、岗位聘任、评优奖励等环节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开除等处分。
为确保师德考核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职工师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校师德考核工作,审定考核结果;各党总支成立师德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师德考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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