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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第3次集中学习
作者:滨州学院
发布时间: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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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0日,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办公楼南楼210会议室开展集中学习。党委副书记、校长刘春华,学校领导杨洪章,党委委员、副校长张业赏,党委副书记宋淑平,党委委员、副校长胡波、杨玉森,以及办公室、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学生工作部、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会、马克思主义学院负责人参加了集中学习。
       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通知》(鲁发电[2018]10号)、《中共山东省委关于印发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的通知》(鲁发电[2018]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草案)》,以及人民日报社论和评论员文章。宋淑平、杨玉森分别传达了滨州市委关于全市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会议、全省教育系统“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视频会议精神。
       刘春华在讲话中指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宪法修正案,这是时代大势所趋、事业发展需要、党心民心所向,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宪法保障,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是站在党和国家全局战略高度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深入阐发和深化拓展,是对学习贯彻好十九大精神进行的再动员再部署。“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研究谋划好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全面推动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山东落实落地,为实现我省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提供动力和保障。她要求,一要充分认识这次宪法修改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二要切实抓好宪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坚定不移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地位。要原原本本学习宪法,深刻理解把握宪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努力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要认真做好宪法育人工作,推进宪法知识进课堂、进教材,不断提升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努力培养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三要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扎实推进学校各项工作开展。要准确把握“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的指导思想、任务要求以及主要内容和目标,结合实际,找准问题、列出专题,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推进措施落细落实,把各项要求抓到底抓到位,力争出亮点、出特色、出典型,确保“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取得实效。
       宋淑平对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提出了要求。他要求,要立足学校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做好结合文章,把学习宣传宪法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起来,与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进学校综合改革、“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各项任务、落实年度工作要点等结合起来,更好地推动学校加强内涵建设,加快转型发展特色发展。

  

(新闻中心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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