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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获滨州市实施省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先进集体
作者:人员机构
发布时间:201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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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9日,在滨州市召开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上获悉,我校荣获滨州市实施山东省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先进集体称号。刘成华、赵书杰被评为先进个人,并分别记二等功和三等功。歌曲《幸福那是必须的》荣获山东省第十一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奖,歌曲《我心如海》荣获滨州市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奖。


                   (宣传部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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