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要闻
近日,滨州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实施山东省第十届、滨州市第九届“文艺精品工程”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优秀作品进行表彰的通报》,我校荣获实施山东省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先进单位称号;刘成华、尹佐华荣获实施山东省第十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先进个人称号,并分别记二等功和三等功;歌曲《春天里要做的事情》入选滨州市第九届精神文明建设“文艺精品工程”优秀作品。
(宣传部 供稿)